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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點符號的歷史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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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時候有沒有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的歷史及來源

佔主流的說法,是沒有。但也有不同的意見,說有。我們多數人長時間裏,受的是“沒有”派的影響,還找到了或者說推測到了“沒有”的理由:古人的書寫材料過於珍貴。這也不是毫無道理。你想,無論是早期的竹簡、木簡,還是稍後的布帛,加工都很不容易,竹片兒上、絲帛上的空間,自然是能省就省,能多寫一個字,就多寫一個字,讓標點符號佔個地方,不划算。

“有”派的意見也不能不聽聽,因爲也並非全無道理。有的專家指出,漢語標點史可以溯源到甲骨文時代。甲骨文的書寫者,是使用線條和間空來作爲分詞分段的手段的。狹義的標點,指有明確書寫形態的標點,廣義的標點,還應包括沒有書寫形態的方式,如間空啦、分段啦,等。

標點符號是書面語言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少到多、逐步完善的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大體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一、產生初始階段

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書寫符號,它記載了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歷史。但在古代書面文字材料中是沒有標點符號的。由於沒有標點符號,對同一段文字便有不同的理解,甚至會出現相反的結果。由於語言表達的需要,標點符號就逐步的產生了。

漢朝的時候,就有人採用“離經”的方法,把文字之間斷開。即在兩句之間隔開一兩字來寫,或者用豎線、短橫線等標示句子的完結,但是使用上並不普遍。西漢戴聖編纂的《禮記》說“比年入學,中年考校,一年視立經辨志”。鄭玄注曰:“離經,斷句絕也”。當時人們讀書,常在句旁劃“し”,作爲一種助讀標記符號。這便是標點符號的萌芽。

東漢時,句讀的符號有“↓”和“、”兩種。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中解釋“↓”爲“鉤識也,居月切”,“、”則爲“有所絕止,而識之也,主庾切”。就是說,凡是文末可以停止的地方,就用“↓”來標記,文中有可以句讀的地方,就用“、”來標示,大略相當於今天的句號和逗號。

到了宋朝,鉤號變成了圓圈,標形如“○”,有大中小之分,人們採用圈點來標讀文字。朱熹在着《四書章句集註》時就是每章之前用大的“○”,每句之後用“。”。這稱爲句讀(音jù dòu,古文語句中的短暫停頓。句是語意完整的一小段,讀是句中語意未完,語氣可停的更小的段落)。即在一句末完需停出打上個“、”,其作用類似現在的逗號,在全句意思已完之處畫一個“。”,作用同現在的句號。這一時期還出現了段落號,用“∨”或“∧”表示,畫在每段末尾字的右下角,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密圈、密點加在字的右旁,(古書皆爲豎排)強調句子的精彩部分。這一用法直到上個世紀20年代還在沿用。

到了明朝,隨着刊本小說的出現,又多了兩個專用號,即一個是在人名旁邊畫單直線“│”,一個是地名旁邊加兩直線“‖”。

二、發展成熟階段

我們現在所用的標點符號,源頭在歐洲西方文字在公元8世紀以前,只用句號。8世紀以後,慢慢出現了冒號、分號等,但使用都比較隨意,沒有嚴格的使用規則。直到15世紀末,威尼斯印刷師阿爾德·曼努齊在原有標點符號的基礎上,又創制了部分新的標點符號,並規定了所有的標點符號的固定用法,西方文字的標點符號才系統化、規範化。

鴉片戰爭以後,新思想傳入,西洋標點也跟着進來了。

第一個從國外引進標點符號的是清末同文館的學生張德彝。同文館是洋務運動中清政府爲培養外語人才而設立的,張德彝是第一批英文班學生中的一員。

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退役駐華公使浦安臣帶領“中國使團”出訪歐美,張德彝也成爲隨團人員中的一名。張德彝有一個習慣,就是無論到了哪個國家,都喜歡把當地的風景、名物、風俗習慣都記錄下來,以“述奇”爲名編成小冊子。在1868年——1869年期間,他完成了《再述奇》。這本書現在稱作《歐美環遊記》,其中有一段介紹西洋標點的,雲:“泰西各國書籍,其句讀勾勒,講解甚煩。如果句意義足,則記。;意未足,則記,;意雖不足,而義與上句黏合,則記;;又意未足,外補充一句,則記:;語之詫異歎賞者,則記!;問句則記?;引證典據,於句之前後記“”;另加註解,於句之前後記();又於兩段相連之處,則加一橫如——。

雖然張德彝不是在有意識地向國內知識界引入標點,甚至帶有反對的口氣,覺得這些標點繁瑣。但是卻在無心栽柳的過程中,爲中國語言符號的發展帶來了新風。

至於標點符號的提倡和使用,則是“五四”運動前後的事了。

鴉片戰爭以後,西風之東漸越來越甚,西文也爲中國知識分子越來越熟悉,其標點符號之方便,也時時刺激着大家的改革熱情。

1897年,有個叫王炳章的廣東東莞學人,取中國原有的“圈”和“點”,及西文中的“句讀勾勒”,草擬了10種標點符號。由於合乎實用而有人接受,胡適、陳獨秀、魯迅、錢玄同、劉半農等著名教授、作家均表歡迎並應用。

翻譯家嚴復的《英文漢詁》(1904)是最早應用外國標點於漢語的著述。

五四運動前些年,不少作家已經開始使用新式標點。修辭學家陳望道先生,對推廣應用新式標點符號起了積極的作用。他於1918年5月,在《學藝》雜誌上發表《標點之革新》一文,介紹西洋標點符號10種。
標點符號是怎麼產生的 - 紅葉 - 日知齋

同年5月起,《新青年》雜誌就全部採用白話排印加上新式標點。它的影響很大,不到半年就有四百多種報刊仿效。由於當時的出版物多采取直排方式,於是使用者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中國式”調整。

1914年,胡適就在日記裏創造了一套自己使用的“句讀符號”:單直“?”,雙括“(())”,提要號“~~~”等。

1916年8月,胡適應《科學》雜誌的邀請,在自己日記基礎上增改寫成《論句讀及文字符號》一文,全面闡述他對句讀以及文字符號的理論思考,成了新式標點的奠基之作。

1919年4月,以胡適爲首,包括錢玄同、劉復、朱希祖、周作人、馬裕藻在內的六教授,極不願看着“現在的報紙、書籍、無論什麼樣的文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講文法的區別,連賞鑑的意思都沒有了”,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一次大會上,他們提出了《方案》,要求政府頒佈通行“,。;:?!——()《》”等標點。11月底,胡適對上述方案作了修改,把原方案所列符號總名爲“新式標點符號”。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第53號訓令——《通令採用新式標點符號文》,批准了由北大六教授聯名提出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方案》。我國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標點符號誕生,成了語言文化發展史上值得記錄的一筆。

特別是“五四”運動以後,新文化運動的興起,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發展和推廣使用標點符號中起了重大作用。特別是在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中國共產黨從人力、物力、技術工作各方面幫助國民黨恢復和建立祕書工作,幫助祕書改革,開始使用標點符號。1924年4月4日《國民黨執行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記錄》記載:會議通過了公文使用標點符號的議案,即〈關於本黨印刷公文、書籍所用圈點之議案〉。從此國民黨機關上下行文中就經常使用標點符號了。這是第一次官方出面規定使用標點符號。第二次見於解放區人民政府的文件,即1949年2月制定的《華北人民政府公文處理暫行規定》,在公文格式中規定了公文一律加標點符號。當時規定一般使用11種標點符號。即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單引號(「」)、雙引號(『』)、省略號(……)、括號“()”、(?)、驚歎號(!)、句號(。)。這是一些常用的標點符號。各級政府不論上下行文或平行文,都必須使用標點符號。至此標點符號已比較成熟。

三、定型普及階段

標點符號的定型普及使用階段,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署公佈了《標點符號使用辦法》。當時公佈時規定了14種: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括號“()”、引號(“”‘’)、破折號(——)、省略號(……)、着重號(·)、書名號(《》)、專用號(—)。

四、完善提高階段

經過30多年的實踐應用,書寫排印已由直行改爲橫行,標點符號用法也發生某些發展和變化。

1990年3月國家文字委員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署修訂發行了《標點符號用法》。由原來的14種改爲16種,增加了連接號(—)和間隔號(·)兩種。隨後又經部分修訂,1995年12月13日國家技術監督局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規定常用的標點符號有16種,分點號和標號兩大類。

點號的作用在於點斷,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號又分爲句末點號和句內點號。句末點號用在句子的結尾,有句號、問號、歎號三種,表示句末的停頓,同時表示句子的語氣。句內點號用在句子中間,有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四種,表示句內的各種不同性質的停頓。

標號的作用在於標明,主要標明語句的性質和作用。常用的標號有9種,即: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着重號、連接號、間隔號、書名號和專名號。

標點符號的位置也有講究。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能出現在一行之首。引號、括號、書名號的前一半不能出現在一行之末,後一半不能出現在一行之首。破折號、省略號都佔兩個字的位置,中間不能斷開。連接號和間隔號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這四種符號的位置均居中。着重號、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下邊,可以隨字移行。

如果是直行的文稿,標點符號的使用與橫行文稿有所不同。句號、問號、歎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放在字下偏右處。破折號、省略號、連接號和間隔號放在字下居中處。着重號標在字的右側,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左側。直行文稿的雙引號和單引號要分別變爲“﹃﹄”和“﹁﹂”。

標點符號已經成爲書面語言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着時間的發展人們又創造了幾種書寫符號:即文尾號(o)或(□),用於一篇文章的結尾。多見於雜誌。這些新的書寫符號已約定俗成,被普遍應用。這標誌着標點符號的不斷豐富完善。

值得一說的是,國人對於標點符號的引進,也進行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處理。與西方使用的標點,有幾處明顯的不同:①句號用“。”,不用“.”。這個圓圈圈,是國人使用了多少年的東西,既熟悉又醒目,比西文的那個小點點,好得多。②引號用『』和「」,不用““””和“‘’”。這是爲了適應豎排文字的特點。時過境遷,隨着我國文字絕大部分橫排,引號也就跟西文的趨同了。③西文的人名和地名等專有名詞的開頭用大寫字母表示,漢字沒有這種標記,所以要有人名號和書名號。 此外,二者的區別還有:漢語破折號佔兩個漢字的位置,英語破折號則只佔約一個漢字的位置;漢語省略號爲六個連點(也可以說成“兩組三個連點”),且上下居中,英語省略號則只有三個連點(也就是“一組三個連點”),且居於下方;漢語連接號有“長橫”(——)、“一字線”(—)、“半字線”(-)和“浪紋”(~)之分,前三者分別佔兩個漢字、一個漢字和半個漢字的位置,英語連接號則只佔字母m寬度的1/3(–);等等。

漢語裏有些標點符號在英語裏是找不到的,如頓號、着重號、間隔號、書名號、專名號等。在漢英翻譯時,頓號常處理成逗號;着重號在漢語裏表示強調,翻譯成英語時常將被強調部分的文字用斜體或粗體表示;漢語間隔號用於外國人名或某些少數民族人名。在英語中,因爲是直接用空格將人名各部分分開,用不着間隔號;漢語書名號翻譯成英語時,只將相應部分變成斜體;漢語專名號用在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它只出現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裏面,英語裏相同情況下則不用任何符號。

 

標點符號是怎麼產生的 - 紅葉 - 日知齋

 

據此說來,漢語的標點符號也是有模有樣地持續了數千年,怎麼能說沒有呢?能想到的解釋是:這些標點符號雖然不絕如縷,但實行的範圍太小,不夠普及,絕大部分的書籍,還是沒有任何標點的。還有一點,也不能不提及,那就是“句讀”之類的標點符號,長時間裏,不是作者所爲,而是讀者在閱讀時做的記號。這種記號,有較大的隨意性,是否符合作者原意,也很難說。作爲一種標點符號,卻不是跟作品同步產生,而是由讀者後來“追加”,不同的讀者可以有自己的追加方式。這種作品與標點符號奇特的分離方式,可能是世界上各種文字中絕無僅有的風景。像朱熹那樣,在著書時候自覺使用標點符號的,少之又少。

如此看來,簡單地下結論,說中國古代有或者沒有標點符號,都不妥當。準確點說,早在甲骨文時代就有了標點符號的萌芽,有了使用標點符號的書寫實踐,只不過規範化和系統化的時間較晚而已。最爲系統、完備的標點符號的使用和普及,則是在西文的標點符號引進和消化之後。

近日見到一篇美國人談標點符號的文章(見《青年參考》2009年4月7日),得知外國人最初發明標點符號的目的,是爲了便於朗誦(按:看來並不是因爲當時的牛皮和羊皮這些書寫材料忽然地便宜了)。一位叫做Ursula Dubossrsky 的美國人說,英文標點符號一詞(punctuation),源自拉丁文punctus,意思就是“點”。這些“點”讓讀者知道哪裏需要稍停,哪裏需要加強語氣等等。這就從根本上顛覆了我們長期以來對我們的老祖宗沒怎麼使用標點符號的原因的解釋。不妨這樣推測:不管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更早的時候沒有使用標點符號,是因爲沒有發明出來,跟書寫材料珍貴與否關係不大。有的學者納悶,標點符號的形狀遠比文字簡單,而數量又遠比文字爲少,何以文字很早就能創造出來,而系統的標點符號卻姍姍來遲?而且東方如此,西方也如此。

據說,古希臘公元前5世紀的文字,都是連着寫下來的,沒有標點。當時的大學者亞里士多德在《修辭學》一書中,提到哲學家赫拉克利特的著作因爲連寫而難以斷句。到後來,亞歷山大圖書館的館長阿里斯托芬(公元前257~公元前180年)才創制出三級點號:中圓點、上圓點和下圓點。從無到有,漸成序列。

作爲西方新式標點系統的奠基者,是意大利語法學家和出版家A·馬努提烏斯(約1450~1515年)。他以語法原則取代誦讀原則,制定了5種印刷標點:逗號(,)、分號(;)、冒號(:)、句號(.)和問號(?)。馬氏制定的標點符號爲什麼能夠推廣開來呢?除了讀者閱讀上的需要以外,和他的家族是經營規模較大的出版商很有關係。這個家族在百年間出書近千種(這在當時已經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如果這些書籍都採用了馬氏的標點發行出去,這種標點符號當然就很容易得到普及了。從這時開始,歐洲各語種也逐漸開始形成自己的標點體系。至於歐洲幾個較大語種的標點符號,到18世紀末至20世紀初才最後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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