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衝刺題及解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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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建業公司2008年度的有關資料如下:
(1)年初未分配利潤爲150萬元,本年利潤總額爲400萬元,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爲25%。假定不存在納稅調整因素。
(2)按稅後利潤的10%和5%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
(3)向投資者宣告分配利潤40萬元。
要求:
(1)計算建業公司本期所得稅費用;
(2)編制建業公司確認本期所得稅費用的會計分錄;
(3)編制建業公司提取盈餘公積的會計分錄;
(4)編制建業公司宣告分配利潤的會計分錄;
(5)計算年末未分配利潤。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本期所得稅費用=400*25%=100(萬元)
2)
借:所得稅費用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00
3)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5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30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15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30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15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30
—任意盈餘公積 15
4)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40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40
貸:應付股利 40
5)年末未分配利潤=150+400-100-30-15-40=365(萬元)
62.金地公司2008年9月初有關賬戶餘額如下: